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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紧急通知

2014-11-09 10:07:00 来源: 作者: admin 点击:

各位老师:

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必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合格等级为“三级甲等”。2010年7月海南省人大大常委会通过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该《办法》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普通话水平等级合格标准相应全面提高。

为做好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与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联系协调,拟定于9月16日在海口经济学院安排一次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需要参加测试的老师,请填写测试申报表(见附件),于9月13日10点前送交我处金老师,同时按要求缴纳报名测试费55元。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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