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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海南省2017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海南省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49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学生参加2017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7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理财规划师等6个职业
二、报名对象 2014、2015、2016级在校学生
三、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2或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海南省全国统考类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2016年版)》,网址:http://www.hnjy.gov.cn。
四、报名方式及上交材料
1.学生按班级统一报名,由班长到所属二级学院教务办领取《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存档),如实填写内容;
2.身份证正面复印件1份张贴在《海南省职业资格考核审批表》左上角;
3.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2张贴审批表,另外1张贴相片一角于审批表空白处备用);
4.提供电子版照片,参照办理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或JPE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宽度75至150像素,大小20KB以下,电子相片命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各班级需收集好电子照片后统一建立文件夹以班级命名发到学院教务办。
各二级学院教务办将学生报名所有材料及《海南省在校生申报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名册表》电子文档一同交到教务处行政楼215室。
五、鉴定费用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4〕408号)文件执行,由班长统一由班长统一收取上交各二级学院教务办,二级学院教务办统一上交计划财务处。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2日前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2017年11月18、19日。
(二)考试地点:海南大学考点、海南医学院考点、海口经济学院考点及三亚学院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