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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新政策!企业留人可享受稳岗返还!

2019-05-06 21:21:30 来源: 作者: jgxy 点击:

为鼓励企业少裁员或不裁员,支持企业发挥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根据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文件要求,我省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能否开展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

市县实施企业稳岗返还的,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12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市县实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

稳岗返还分为哪几种?申请返还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按什么标准返还?怎么申请?且听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1.稳岗返还分为哪几种?

(一)企业稳岗返还

(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2.申请返还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二)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三)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上年度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36个月的市县,裁员率可按照低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执行。

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参保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申请的),除了符合“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等三个条件,还需符合以下两个标准之一:

(一)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二)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申请前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出口额或进口额同比下降均超过15%且企业负债率不高于85%。

3.按什么标准返还?

(一)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申请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其中,对列入去产能名单的企业和深度贫困地区的企业提高到60%。

(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其中,“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按全省上年度人均失业保险金确定;“参保职工人数”按申请企业上年度末在职参保缴费人数确定。

4.怎么申请?

申请企业可向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经初审后,报送同级人社部门会同税务、发改委、工信、海关、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会审。

稳岗返还虽然是拨给企业,但因为是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所以最终还是广大劳动者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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