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EDUCATIONAL
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就业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毕业生创造规范、和谐、安全的实习、就业环境。为使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就业指导内容和要求
注重对毕业生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的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道德观,提高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在毕业生中开展“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主择业”的“三自”教育,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指导毕业生充分就业、顺利就业。将就业指导课列为2018届毕业生的“必选课”。
2、毕业生就业指导实施办法
1)对毕业生进行专题就业指导讲座
积极配合招生就业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排就业指导讲座,开展岗前培训和岗前安全教育等。
2)举办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就业指导教育活动。(了解现代企业的培训内容,培养学生良好的诚信度以及团队精神、吃苦精神和创新精神)
3)为毕业生提供咨询服务
关注学校就业处校园网为学生提供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学校对毕业生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的咨询服务,公布招聘信息,开通“毕业生心声”。我院网站开设就业专栏,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同时认真做好日常毕业生及家长的来访咨询等工作。
二、积极稳妥开展校园招聘活动
1、就业推荐工作的原则
(1)组织一条校、院、专业不同层面的场次招聘会
(2)已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学生,若要变更实习单位,要重新登记《顶岗实习手册》,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后方可变更。
2、校园招聘活动
为保证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2018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于2018年5月底启动;学院专场定于6月中旬;各专业于6月中旬后根据本专业学生就业情况举办。我院对学生提供的实习单位必须逐个核实、严格审核,确保单位信息真实可靠,严禁学生在不符合实习规定的地方实习,学生顶岗前班主任要逐一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让家长了解安排实习情况。
三、加强毕业生实习的服务和管理
1、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有关要求
为保证学生安全顺利完成实习任务,通过实习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情商,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可发展能力。学院对顶岗实习学生提出如下要求和规定:
1)顶岗实习要认真完成学院安排的实习任务。
2)学生实习原则上在生源地范围内。
3)严禁学生在娱乐性场所实习。
4)严禁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
5)学生实习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定。
6)学生实习期间要求变更实习单位,必须事先征得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同意,并按实习单位规定办理终止实习手续。变更实习单位后,必须及时将新实习单位的真实信息和住宿地址如实告诉班主任老师、校内指导老师,并告知家长。
7)顶岗实习生每两周必须主动向班主任老师、校内指导老师、家长如实报告实习情况一次。学生实习期间不得有意回避学院、班主任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8)顶岗实习学生必须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月度考核表”及“调查问卷”。
2、对顶岗实习生的服务与管理
学院各级人员要切实落实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实习单位的密切联系,定期向就业处或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所在单位实习生工作、生活情况。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并督促班主任和校内指导老师对本院顶岗实习生实习过程中的服务、教育和管理,要求班主任和校内指导老师强化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做好服务工作,努力帮助实习生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同时按学校顶岗实习生管理规定进行跟踪管理考核。对顶岗实习生变更实习单位严格控制,并做好登记备案,要配合用人单位做好教育工作,及时处理毕业生顶岗实习中发生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就业处和学院领导汇报。
3、未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
学校依据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对未顶岗实习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安排好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外出联系实习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请假审批手续,杜绝管理失控现象发生。对于需要顶岗实习的学生,要积极联系相关单位,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实习岗位。
4、就业帮扶活动
各级就业人员要密切关注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的就业情况,学院就业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一对一就业帮扶活动,积极为困难和残疾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密切关注残疾学生和困难学生就业补助申请、发放等相关政策和动态,为他们营造更好的就业环境。
四、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要求
1、毕业生自荐材料的准备
学工办要认真指导毕业生进行自荐材料的准备工作。毕业生的自荐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各种荣誉证书和技能证书” 、“参加社会实践的鉴定材料”、及“自荐信”等。
2、毕业生档案的整理
2018年4月起,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班主任认真完成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学校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每一个毕业生档案完整无缺。
3、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
为确保学院毕业生顺利就业,2018年5月开始,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和校内指导老师督促、指导毕业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并收集、汇总。学工办每月定期公布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和签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