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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2017-05-31 09:34:02 来源: 作者: sxy 点击: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一、政策介绍

 (一)、利息与本金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利率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并且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三)、征信知识

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为人行个人征信系统。人行征信系统以个人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货款、信用卡的情况。

1.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信用报告包括三类信息:

  ·首先是“你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其次是“你的信用历史”,包括个人货款信息(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最后是查询记录,哪些机构于何时查询过个人信用报告。

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系统还将采集其他领域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例如社保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法院民事判决、欠税以及个人支付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

2.个人信用报告如何影响个人信用活动?

个人信用报告的最大好处就是帮助个人积累信用财富,方便办理信贷业务。每一次按时向银行偿还货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为您今后更快捷、方便的办理银行房贷、车贷、信用卡提供帮助。

3.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方式一: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查询网点,现场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方式二: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11、21、32、37、43、44、45、50、51的个人,可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流程及还款方式

 (一)、正常还款

1. 11月1日以后(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货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二)、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2.每天都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结息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结息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0月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结息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1130(含)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截至当月20日,如果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或仅能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应还利息,上述两种情况都将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提前还款不成功不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产生额外费用

 (三)、逾期还款

1.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货款还款。开始自付本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您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一旦产生违约记录,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县级资助中心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三、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向高校老师提交本人签字的《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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