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专栏
GRADUATE
高校毕业生办事指南
一、关于报到证:
(一)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1、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2、凭报到证转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
3、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4、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二)报到证有效期多久?过期了还能报到么?会不会作废?
报到证永久有效,不会过期。
省外毕业生回海南报到可以延期到毕业两年之内,不必按照报到证上的时间。
(三)报到手续一定要本人办理么?
不需要。本人不方便前来办理的,可把相关材料交给别人代为办理。
(四)报到证遗失了怎么办?
1、省外高校毕业生未到我处报到的:回原毕业学校联系办理;
2、省外高校毕业生已到我处报到的:凭身份证在我处查询报到证编号,拿到编号后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后,携带报纸在我处补办;
3、省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超过两年的: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遗失证明后来我处做意见;
4、省内高校毕业生毕业未超过两年的:提供学校开具的补办证明、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三份材料后在我处补办。
(五)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档案回到海南才能报到?还是说只有报到以后档案才能回海南?
不是,办理报到手续和档案的去向并无必然联系。
报到证抬头开来海南的,从毕业年度开始计算,两年之内的任何工作日都可以来我处报到。
毕业后档案的投递多数是由学校根据协议书或学生意愿毕业前发送,部分学校在学生毕业后几个月内发送,具体要咨询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
(六)上学时户口迁到学校,现在想迁回家,要有报到证才能落户么?
海南籍学生上学时户口迁到省外,现需要迁回原籍的,需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到我处换发介绍信后,回原籍公安局落户。
(七)户口是其他市县的,上学时户口迁到学校,现在想迁到海口可以么?
原则上上学时从哪个市县乡镇迁走的,毕业后要落回原处。在海口有就业单位并且单位能为其落户的,可具体咨询单位人事主管。
(八)毕业学校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是“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拿回市县落户时公安局不认可怎么办?
就业指导中心没有集体户口,不能提供落户,原则上学校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要将学生户口迁移地址写往原市县地址。已经迁往我单位的,可先与地方公安局沟通,确实不能办理的,只能与学校户籍办联系更改。
二、外省高校毕业生回海南报到
省内高校毕业大学生直接去报到证抬头单位报到,不需要来我处报到。
省外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要先来我处办理报到手续,换发省内通用的介绍信。根据要派往的单位不同,办理时所准备的材料也不一样:
(一)我没有工作单位或想派回原籍人事代理,报到要准备什么材料?
这种情况报到证要派回户口所在市县,要看自己报到证抬头写的单位是什么:
1、报到证抬头写“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携带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原件或复印件、报到证原件两份材料办理;
2、报到证抬头写“省内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的,除携带户口本和报到证之外,还需要提供抬头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或“未就业证明”或“同意派回原籍证明”;
3、报到证抬头写“省外单位”的,回学校联系改派回海南后,方能办理报到。
(二)我工作的单位可以接收我的档案、户口,或想通过工作单位申请属地人事代理,报到要准备什么材料?
1、单位是国企: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改派申请函”、劳动合同、报到证原件、社保清单,由工作人员审核并交由分管领导批示后办理;
2、单位是私企:①企业在省工商局注册(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上盖“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章)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改派申请、劳动合同、报到证原件、社保清单、劳动用工备案表等材料办理。其中劳动用工备案表要联系企业的人事部,咨询海南省政务中心(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电话65203111 65203222)办理;
②企业在市工商局注册(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上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的,联系注册当地的人社局或就业局办理“接收函”或“改派函”,来我处办理改派时提供“接收函”或“改派函”与报到证两份材料办理(属海口市工商局注册的单位要加社保清单)。
3、单位是事业单位:①省属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单位接收证明、入编空岗卡的调配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到证四份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并交由分管领导批示后办理。②市属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属地人社局的接收函、报到证。
4、单位是机关行政单位:首先咨询单位是否需要换发省内介绍信,确实需要办理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人事部门录用通知书、报到证三份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并交由分管领导批示后办理。
(三)学生是党员的,拿到学校开具的党员介绍信去哪里报到?
我中心没有流动党支部,不能接受毕业生的党关系。毕业生拿着学校党委开具的党员介绍信,直接到抬头所写的单位报到即可。
介绍信抬头写我中心的,先咨询户口所在市县的组织部,看其能否接收,不能接收的,要联系学校党委重新开具。
三、省内高校毕业生办理改派
海南省内高校毕业的学生,从毕业年度起,两年内可在我处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时间超过两年的,不再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按在职人员到相应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在我省省属企业(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上盖“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章)就业的,可咨询我局人才流动处(电话:65371942);在事业单位或市属企业(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上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的,请咨询当地市县人社局。
(一)要改派的单位是省外的:需提供报到证原件、用人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人社局)出具的接收函或改派函、毕业院校出具的改派申请三份材料,交窗口工作人员办理;
(二)要改派的单位是省内的:
1、单位是国企: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改派申请函”、劳动合同、报到证原件、社保清单,由工作人员审核并交由分管领导批示后办理;
2、单位是私企:①企业在省工商局注册(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上盖“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章)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改派申请、劳动合同、报到证原件、社保清单、劳动用工备案表等材料办理。其中劳动用工备案表要联系企业的人事部,咨询海南省政务中心(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电话65203111 65203222)办理;
②企业在市工商局注册(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上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章)的,联系注册当地的人社局或就业局办理“接收函”或“改派函”,来我处办理改派时提供“接收函”或“改派函”与报到证两份材料办理(属海口市工商局注册的单位要加社保清单)。
3、单位是事业单位:①省属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单位接收证明、入编空岗卡的调配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到证四份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并交由分管领导批示后办理。②市属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属地人社局的接收函、报到证。
4、单位是机关行政单位:首先咨询单位是否需要换发省内介绍信,确实需要办理的,提供单位接收证明、人事部门录用通知书、报到证三份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并交由分管领导批示后办理。
四、关于档案:
(一)学校说学生毕业后档案要打回原籍,是不是指发到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不是,档案的投递具体地址要咨询学校。自2014年我中心已不再接收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各高校应直接发至各市县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就业局。目前仍有个别学校将档案直接发送到省中心,毕业生需在当年年底查询并转回各市县。
(二)档案放在就业指导中心可以放多久?两年后不管会不会成为死档?要继续放在这儿需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或者交费?
理论上讲档案放在我中心多久都可以。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届毕业生档案发回我中心,经重新编号、归档、分类后,通常会在第二年的五、六月份统一发回学生户籍所在的市县。
往届毕业生档案已在我中心,并继续存放的,不需要另外办理手续和交费。
(三)档案放在就业指导中心和放在市县的人才交流中心有什么区别?
档案放在我中心只是临时存放,不能提供档案的相关管理,档案性质还是学生档案,不能办理调动手续、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等。
档案放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学生可根据个人需要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毕业以后的工作经历可放入档案,档案性质变为人事档案,满一年后可办理转正定级,同时具备干部身份、计算工龄,可办理人事关系的调动手续。
(四)大学毕业生档案放在省就业指导中心满一年后就会有干部身份么?
不会有。我中心只负责学生档案的临时存放,放多少年都只是学生档案。干部身份是指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持报到证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市县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一年实习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才会具备。属于国家干部的,才能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的招考,和办理干部调动等事宜。
(五)调取个人档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本人调取档案需提供:身份证和调档函(由用人单位或当地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原件两份材料;
委托别人调取档案需提供:调档函原件、委托书(要求必须本人手写,签字按手印,打印或者由别人代写均无效)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四份材料。
(六)我是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可以不用委托书拿自己孩子的档案么?
不可以。档案内有很多材料是独一无二的,如果在转递过程中丢失,没有办法弥补。学生成年后,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旦发生纠纷,委托书是证明其本人知晓并委托的重要材料。所以要求必须提供委托书,而且委托书要本人手写并签字按手印。
(七)我是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回村委会后,要办理转正。请问如何调取党员材料?
本人调取党员材料需要提供村委会或其他基层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托别人办理的还要加带委托书(要求必须本人手写,签字按手印,打印或者由别人代写均无效)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八)我是正式党员,党员档案需要调走么?
不需要。正式党员的党员材料和学籍材料一起存放在个人档案里,学生只需要持介绍信回自己所在的党组织报到,过党员生活即可。
(九)毕业后档案留在学校,现在想调回海南,学校要求海南出具调档函,请问在哪里办理?
原则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应由学校直接寄回生源地就业部门,不需要开调档函。个别学校确实要求出具接收函或调档函才能将档案派回学生生源地的,学生持报到证和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来我处报到,换发成到市县的介绍信后,回市县报到,报到后要求市县就业主管部门开具接收函或调档函。